庫爾勒香梨團體標準(征求意見稿)
ICS 67.080.10 B 31 T/XLXH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團體標準 T/XLXH 1—2019 庫爾勒香梨 Kurle fragrant pear (征求意見稿) (本稿完成日期:2019.5.31) XXXX - XX - XX 發布 XXXX - XX - XX 實施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 發 布 T/XLXH 1—2019 I 目 次 前言 .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地理標志商標產地范圍 2 5 果實特征 2 6 質量要求 3 6.1 采摘時間 3 6.2 感官要求 3 6.3 理化指標 3 6.4 食品安全指標 3 7 試驗方法 3 7.1 儀器設備 3 7.2 感官要求 3 7.3 理化指標 4 8 檢驗規則 4 8.1 組批 4 8.2 抽樣 4 8.3 交收檢驗 5 8.4 型式檢驗 5 8.5 判定規則 5 9 標志、貯存、包裝和運輸 5 9.1 標志 5 9.2 貯存 5 9.3 包裝和運輸 6 附錄 A(規范性附錄) 庫爾勒香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域范圍 7 T/XLXH 1—2019 II 前 言 本標準按照GB/T 1.1-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。 本標準由巴州庫爾勒香梨協會提出并歸口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:巴州庫爾勒香梨協會。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于強、范勇、趙曉寧、楊芳、馬靜、馬向前。 T/XLXH 1—2019 1 庫爾勒香梨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庫爾勒香梨的術語和定義、產地范圍、果實特性、質量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 標志、貯存、包裝和運輸。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、市場交易雙方對庫爾勒香梨商品梨的品質認定。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 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/T 12456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GB/T 33129 新鮮水果、蔬菜包裝和冷鏈運輸通用操作規程 NY/T 1388 梨果肉中石細胞含量的測定 NY/T 2009 水果硬度的測定 NY/T 2637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測定 折射儀法 T/XLXH 2 “庫爾勒香梨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 3.1 果形 果實外表形狀。 3.2 粗皮果 果面萼部或全部呈蟾皮狀或橘皮狀,皮色發暗無光澤,果肉較硬的果實。 3.3 青頭果 萼端及底部色澤深綠、果肉較硬的果實。 3.4 T/XLXH 1—2019 2 藥斑果 因噴灑農藥或葉面肥等造成的果面有無法清除的色斑、斑點或凹陷的果實。 3.5 病蟲果 有害生物侵染或危害過的果實。 3.6 畸形果 果實有不正常的明顯凹陷或凸起以及外形扁缺的現象。 3.7 機械傷果 果面因物理損傷造成的未愈合的傷痕。 3.8 疤痕果 因風、雹、霜凍及其他損傷所遺留的已愈合傷痕的果實。 3.9 種子成熟度 種子內部的生理成熟過程完成,種皮堅固,呈現該品種固有色澤和特有顏色。 3.10 果實硬度 單位面積果面所能承受的壓力。 3.11 可溶性固形物 果汁中能溶于水的糖、酸、維生素、礦物質。 3.12 石細胞 果肉中具有較厚木質化次生壁的堅硬細胞或細胞團。 4 地理標志商標產地范圍 T/XLXH 1—2019 3 庫爾勒香梨地理標志商標注冊地域范圍: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南部和阿克蘇東南部, 孔雀河流 域和塔里木河流域,塔克拉瑪干沙漠的北邊緣,冷熱空氣劇烈沖擊地帶的庫爾勒、尉犁、輪臺、庫車、 新和、沙雅、阿克蘇、阿瓦提和分布在這些地區里的國有園(團)場,具體見附錄A。 5 果實特征 庫爾勒香梨為小果型品種,平均單果重 110 g。果形不規則,一般為廣卵圓形。萼洼凹或凸,萼片 落脫或宿存。果梗平均長 3.7 ㎝,靠近果實部膨大呈半肉質化。果面光滑,蠟質較厚。成熟時果皮底 色黃綠色,經自然貯存可變為鮮黃色,部分果實陽面有紅暈或縱向寬條紋。果點小而密、紅褐色。果皮 較薄,果肉白色多汁、細嫩酥脆、甘甜清香,果核微酸可食、石細胞較少。一般年份自然成熟期為 9 月中旬。 6 質量要求 6.1 采摘時間 宜采摘期:9 月 5 日~ 9 月 25 日(當天采摘當天入庫)。 6.2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 1 的規定。 表1 感官指標 項目 指標 A 級 B 級 C 級 外觀 果形端正、 果面光潔、 果皮細潤、 果實新鮮,萼片自然脫落果(≥ 30 ﹪) ,果梗完整 果形端正、果面光潔、果皮細 潤、果實新鮮,萼片宿存或脫 落,果梗基本完整 果形基本端正、果實新鮮, 萼片宿存或脫落,有果梗 色澤 黃綠、著紅暈、均勻一致 黃綠、綠或著紅暈 肉質 酥脆、多汁、爽口 脆、多汁 風味 甘甜、有清香 果 面 缺 陷 粗皮果 不允許 允許,粗皮果數量總量不超 過 5 ﹪ 青頭果 不允許 藥斑果 不允許 病蟲果 不允許 畸形果 不允許 機械傷果 不允許 疤痕果 無疤痕 有疤痕,單果總面積 ≤ 1.0 ㎝ 2;疤痕果數量總量不超過 5﹪ 允許有疤痕;疤痕果數量總 量不超過 10﹪ 種子成熟度 成熟,種籽呈黃褐色或褐黑色,每個果實中飽滿種子 5 粒以上 單果重,g ≥90,≤150 T/XLXH 1—2019 4 6.3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 2 的規定。 表2 理化指標 項目 指標 A 級 B 級 C 級 帶皮果實硬度,㎏/㎝ 2 3.5 ~ 5.5 可溶性固形物,﹪ ≥ 12.0 ≥ 11.5 ≥ 11.5 石細胞含量,﹪ ≤ 0.5 g ≤ 0.6 g ≤ 1.0 g 總酸,﹪ ≤ 0.09 ≤ 0.1 ≤ 0.1 6.4 食品安全指標 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2、GB2763及相關規定,同時應符合表3的要求。 表3 農藥殘留限量指標 項目 指標 氧樂果 ≤0.01 克百威 ≤0.01 敵敵畏 ≤0.01 溴氰菊酯 ≤0.01 氰戊菊酯 ≤0.01 苯醚甲環唑 ≤0.01 百菌清 ≤0.01 氯氰菊酯 ≤0.5 毒死蜱 ≤0.25 氯氟氰菊酯 ≤0.1 多菌靈 ≤0.5 吡蟲啉 ≤0.5 7 試驗方法 7.1 感官要求 7.1.1 外觀、色澤、肉質、風味、果面缺陷 在抽取的果實樣品中,隨機抽取 20 個果實,自然光下目測。 7.1.2 種子成熟度 在抽取的果實樣品中,隨機抽取 20 個果實,取出果實種子,自然光下目測,不允許出現飽滿種子 小于 5 粒以下的果實。 7.1.3 單果重 T/XLXH 1—2019 5 用感量 0.1 g天平逐個稱重隨機抽取的 20 個果實樣品,不允許有超出等級要求的果實。 7.2 理化指標 7.2.1 帶皮果實硬度 參考NY/T 2009 規定的方法執行。 在抽取的果實樣品中,隨機抽取 20 個果實(冷藏樣品的,應先將樣品放置與室溫一致時測量), 逐個在果實橫徑相對兩面最大處各選 1 個測試部位。 持果實硬度計垂直地對準果面測試處,均勻緩慢用力,插入硬度計測頭(測頭直徑 8 ㎜),不得 轉動壓入,測頭進入水果的深度應與測頭上的標示一致,記錄讀數,保留兩位小數,以“㎏/㎝ 2”表示 測試結果,取其平均值,計算至小數點后一位。 7.2.2 可溶性固形物 按 NY/T 2637 規定的方法執行。 7.2.3 石細胞含量 按 NY/T 1388 規定的方法執行。 7.2.4 總酸 按 GB/T 12456 規定的方法執行。 7.2.5 食品安全指標 按 GB 2762、GB 2763 規定的方法執行。 8 檢驗規則 8.1 組批 以同一生產基地、同等級、同一批收購的香梨為一批。 8.2 抽樣 8.2.1 應在同一批香梨中的不同部位隨機抽取樣品。 8.2.2 抽樣數量見表 4。 表4 抽樣數量 每批數量 抽樣數量 100 件及以下 抽取 3 件 101~600 件 以 100 件抽取 3 件為基數,每增加 100 件增抽 1 件 601-1200 件 以 600 件抽取 8 件為基數,每增加 200 件增抽 1 件 1200 件以上 以 1200 件抽取 10 件為基數,每增加 300 件增抽 1 件。增加不足 300 件按 300 件計 8.2.3 在所抽取的檢驗大樣中選取該批香梨具有成熟度代表性的樣果 30 個 ~ 40 個供檢驗使用。 8.3 交收檢驗 T/XLXH 1—2019 6 8.3.1 每批銷售的香梨均應進行交收檢驗, 合格后方可入庫, 出庫銷售時應付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方可 出庫、銷售。 8.3.2 交收檢驗項目為感官指標、果實硬度、可溶性固形物。 8.3.3 按 6.2 條所列各項對樣果感官指標逐個進行檢查,隨機抽檢果實硬度、可溶性固形物,根據檢 驗結果評定質量等級。 8.4 型式檢驗 8.4.1 型式檢驗每年采摘期應進行一次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應進行: ——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; ——交收檢驗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; ——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。 8.4.2 型式檢驗項目為本標準 6.2、6.3、6.4 的所有要求。 8.5 判定規則 8.5.1 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要求時,判該批香梨為相應質量等級的合格品。 8.5.2 理化指標有一項及以上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要求時, 可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, 以復 檢結果為準。 8.5.3 若感官指標和理化指標有不符合本級要求,但符合下級指標要求,可按下級判定為合格。 8.5.4 食品安全指標中有一項及以上不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要求時,判該批香梨為不合格。 9 標志、貯存、包裝和運輸 9.1 標志 用于銷售的庫爾勒香梨,其產品或包裝上應標注以下內容: ——產品名稱、執行標準代號、產品等級、包裝日期、凈含量; ——廠名廠址、商標及注冊信息、聯系電話; ——產地信息:按照“中國?新疆?庫爾勒”、“中國?新疆?阿克蘇”、“中國?新疆?阿拉爾”進行 標注; ——“庫爾勒香梨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—孔雀圖標標識、中國地理標志 GI 標識和商標印制授權編 碼、使用證編碼信息,具體使用要求按照 T/XLXH 2 規定執行; ——取得“有機食品”、“綠色食品”等質量證明標志的,在有效期內可在外包裝上使用。 9.2 貯存 9.2.1 驗收后的果品應當天組織調運或貯存, 按等級分別存放。 9.2.2 貯存中,果箱堆垛應層、排整齊,堆垛時應松緊適度,每垛不超過 8 層,每層不超過 13 箱, 每層底部應使用托盤或托架襯填,保證垛與垛之間,箱與箱之間通風良好,并注重防凍、防熱、防水、 防曬、防鼠害等。 9.2.3 庫內貯藏溫度應在-2 ℃ ~ 0 ℃, 使用氣調庫并用周轉箱裝果貯藏時,庫溫應為-1.5℃ ~ -1.0 ℃,二氧化碳應 ≤ 1.5﹪, 氧為 5﹪ ~ 6 ﹪。普通庫用紙箱包裝時,庫溫應為 -2 ℃。貯存 T/XLXH 1—2019 7 期庫溫不應有較大波動,庫內貯藏相對濕度保持在 90 ﹪ ~ 95 ﹪為宜。貯存初期當庫溫與被貯果實 同時降至 0 ℃ 時,應迅速調整庫內濕度,防止相對濕度降低或濕度過大,造成果實的霉變或變質。 9.3 包裝和運輸 9.3.1 同一批貨物應包裝一致,每包裝應是同一等級 的產品,不得散裝 和混裝。 9.3.2 包裝內果實須陳列美觀,表層和底層果實的質量應一致,裝果時不能混入樹葉、枝條、塵土等 物質。裝箱操作人員應戴手套,裝箱果實應連層逐排擺放,松緊適度。裝果時果梗應橫向插空擺放, 避免折損或損傷鄰近果實。 9.3.3 包裝材料質量應符合 GB/T 33129 的規定; 9.3.4 外包裝箱應使用“庫爾勒香梨”地理標志商標產品專用包裝箱,具體要求按照 T/XLXH002 規定 執行。 9.3.5 非冷鏈運輸: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,無污染物,并具有相應的防護措施;運輸中不得與其他有 毒、有異味、有害的物品混裝、混運,裝卸堆垛時應輕裝輕卸,輕拿輕放,嚴禁拋、擲、碰撞、拌跌。 9.3.6 冷鏈運輸:按 GB/T 33129 執行。 T/XLXH 1—2019 8 A A 附 錄 A (規范性附錄) “庫爾勒香梨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地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